根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》(环发[2006]28号)等文件要求,现对“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矸石场项目”(以下简称“本项目”)有关信息公告如下,欢迎社会各企事业单位、团体、组织及个人对本项目的环保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及建议。
一、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
(一)建设项目名称: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矸石场项目
(二)建设项目概况:本项目位于宁夏盐池县四股泉矿一号井范围内,处于一号井工业场地西北约1.6km的荒沟内,沟道大致呈西北至东南走向,东南部高、西北部低。矸石场占地面积29.25亩,削坡面积25000平方米,挡矸坝7827平方米,绿化面积19500平方米。
二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
(一)建设单位:宁夏宝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股泉煤矿
(二)联系方式:13995280192
联系人:郭建宁
电子邮件:313465833@qq.com
三、环评承担单位联系方式
(一)环评单位:宁夏环境科学研究院(有限责任公司)
(二)联系方式:
联系人:张永霞 电 话:0951-3026698
地址: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北街亲宁巷12号国贸新天地
邮编:750011
电子邮件:nxhkyhp@126.com
四、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
(一)工作程序:现场调查踏勘、资料收集,环境现状调查,环评报告书编制,上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。
(二)主要工作内容:
外业踏勘:⑴现场踏勘;⑵资料收集;⑶项目区周边自然状况调查和环境现状监测;⑷工作协调。
内业工作:⑴资料归纳整理;⑵工程概况分析;⑶区域环境概况;⑷生态环境现状调查及影响分析;⑸大气环境影响分析;⑹水环境影响分析;⑺声环境影响分析;⑻环境保护措施及经济技术论证;⑼环境风险分析;⑽环境管理与环境监测计划等;⑾图件编绘报告编制。
五、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
(一)您认为当地的环境质量状况如何?
(二)您认为本工程的建设对环境有哪些影响?
(三)本工程采取相应有效的环保措施治理后,您认为该工程对环境的影响是否可以接受?
(四)您认为本项目选址的是否合适?
(五)您认为本项目能否促进当地经济发展?
(六)您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。
六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
公众的意见可通过邮寄、电子邮件、传真或电话与建设单位或与其委托的评价单位联系。
七、有效日期
公示时间: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特此公示。